按照《关于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55号)的要求,现将《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文登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予以公示。报告摘要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文登地块
占地面积:10722.91 m2
地理位置及四至: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文登路南侧。地块东面为原绀村工业区拆除后空置地(即绀现北2号地块),南面亦为原绀村工业区拆除后空置地(即绀现北1号地块),本地块及地块西面、北面均为原大都文登工业区拆除后空置地。
土地使用权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股份合作经济社
历史用途:农用地(果蔬种植)、建设用地(厂房、仓库用地)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
地块利用规划依据:《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SD-D-01-04单元(绀现北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后公告》(佛(顺)府复〔2022〕43号)
地块利用规划:居住与商业混合用地(R+B)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1.本地块调查情况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5~6月。
根据调查情况,本地块现权属人一直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股份合作经济社。地块在2002年之前为农用地,为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地块在2002~2010年在地块内陆续建成工业厂房;至2020年地块内厂房建筑物布局未有明显变化,入驻工业企业以机械制造、不锈钢加工、锻打企业为主。为迎合“三旧改造”政策,土地使用权人于2021年启动工业厂房的拆除工作,2022年完成全部厂房拆除。2022年7月,陈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委托我司开展陈村镇大都文登地块初步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2年8月,因部分绀现村村民对绀现北村改项目提出异议,调查工作暂停。2022年至2023年地块空置,着手解决权属纠纷等问题,此期间空置地块由地块权属人管理,地块边界设有围蔽。2024年至2025年5月8日对地块进行了整理,目前已完成整理,为空置状态。
地块范围内历史无鱼塘,不涉及填土。2022年至2023年地块空置期间,空置地块由地块权属人管理,地块边界设有围蔽,地块内无堆放外来填土、堆土或其他外来物料。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本地块范围内曾入驻的工业企业以不锈钢加工、锻打、机械制造企业为主,邻近历史企业还包括机械喷漆加工,则在地块内以及邻近历史企业运营期间可能发生的影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情况包括:1)地块内及邻近历史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设备润滑油跑冒滴漏潜在影响;2)地块内及邻近历史企业涉及不锈钢板清洗或加工历史企业产生的清洗废水渗漏、跑冒滴漏潜在影响;3)地块内及邻近历史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污染;4)地块邻近历史企业涉及喷漆及刮腻子工序,废气经大气沉降下渗可能导致土壤及地下水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邻苯二甲酸酯类污染。因此,本次将整个地块内涉及生产的区域均视为重点区域,面积约为10722.91 m2。地块内重点关注的区域和需关注的污染物为:石油烃、铬、镍、砷、汞、镉、铜、铅、六价铬、苯、甲苯、二甲苯、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邻苯二甲酸酯类、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三、第二阶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5年7月8日-7月10日(土壤)、7月16日(地下水)。
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2个(地块内12个监测点,地块外2个对照点TK1、TK2为引用《绀现北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数据),采样深度按表层深度0 m~0.5m,0.5m以下根据岩芯情况进行分层采样,不同土层样品垂向采样间隔不超过2 m。本次调查共采集土壤样品48组,涉及到的检测项目包括GB36600-2018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其他特征污染物,共52项指标。具体包括:
1)重金属(8项):砷、镉、总铬、铬(六价)、铜、铅、汞、镍;
2)挥发性有机污染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 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3)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4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4)常规指标(2项):水分、pH;
5)其他指标(1项):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监测点位共布设3个(分别于地块内土壤点位T1、T5、T9土壤钻孔采样后建设监测井),井深为5.92m~6.26m,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检测项目包括:
1)常规指标 (2 项):pH、浊度;
2)特征因子(28项):石油烃(C10-C40 )、砷、汞、镍、总铬、六价铬、铅、镉、铜、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苯、甲苯、二甲苯、乙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砷、总铬检出的最大值均低于本调查确定的筛选值60 mg/kg、672 mg/kg,其余各指标检出的最大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的污染风险筛选值。地块内样品所有检出结果均低于本次调查确定的污染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除浊度外,其余指标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及相应筛选值。地块内3个点位浊度均超标,超标率为100%。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标准;除浑浊度外,地下水检测指标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及相应筛选值,而浑浊度不是毒理性指标,经分析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地块作为居住与商业混合用地(R+B)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附件:
1.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文登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文登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附件分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