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合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委托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佛山市高明区合品新材料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的信息向公众公开,并征求意见。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高明区合品新材料有限公司原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东西村牌坊侧3号厂房,主要从事再生塑料粒生产,于2008年5月29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现有工程环保手续较齐全,执行了“三同时”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运行至今未受到环境污染扰民投诉,也没收到环保处罚。现因公司自身发展需要,拟搬迁至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二路68号厂房三C1、C4,搬迁后主要从事再生塑料粒生产,项目内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搬迁后项目占地面积4000m2,总建筑面积4000m2。
2、征求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向公众公开项目基本信息,公众可登录网站http://www.sdies.com获取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邮寄到我司或者将电子版发送到我司邮箱,联系方式如下:
3、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合品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小姐
联系电话:18029243294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二路68号厂房三C1、C4
4、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3929178833
邮箱:542338959@qq.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业路2号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时间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您的意见和信息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您提供的意见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附件一:佛山市高明区合品新材料有限公司搬迁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佛山市高明区合品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