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狮山镇黎岗水闸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狮山镇黎岗水闸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办事处黎岗村
4、公示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8日(20个工作日)
5、联系人:劳工
6、联系电话:1803324602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狮山镇黎岗水闸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2:狮山镇黎岗水闸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3:狮山镇黎岗水闸改造工程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