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运通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华运通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将华运通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自主验收报告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日-2024年5月6日 (共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华运通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自主验收依据之一。
公示单位:华运通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赤花社区广隆工业区环镇东路4号顺智科创园6栋101房
联系电话:136322726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9号)等要求,建设单位于2025年4月3日组织项目验收会,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情况
(1)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华运通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赤花社区广隆工业区环镇东路4号顺智科创园6栋101房(所在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2.979208°,东经113.238528°),详见附图1。项目占地面积912.58m2,经营面积912.58m2,主要从事沥青检测及研发。年研发试验品约484.75kg,年检测样品1528.5kg。项目从业人数8人,年工作250天,不设员工食堂和宿舍。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4年4月委托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华运通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6月17日取得《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运通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号:佛环0305环审[2014]13号)。项目于2024年7月开工,2025年2月竣工,2025年2月开始调试。
二、工程变动情况
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未发生重大变动。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项目沥青加热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沥青燃烧和模具、器皿清洁产生的废气(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检测石料过程产生的微量粉尘和研发过程产生的微量臭气经实验室抽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陈村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安装时进行恰当的减振降噪处理,运行过程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车间的密闭性,降低噪声向厂房外的传播。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物(石料)、石料、完成检测的样品和试验品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固废贮存点,后期外卖回收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已按照环评和审批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在项目调试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经监测,沥青加热产生的苯并[a]芘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沥青燃烧和模具、器皿清洁产生的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检测石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研发过程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沥青加热产生的沥青烟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无组织排放存在,研发时,并未看到现场有明显无组织排放,且因沥青烟没有标准限值,故不进行监测。
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陈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因生活污水排放量不大且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本次验收不安排监测。本项目未对纳污水体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安装时进行恰当的减振降噪处理,运行过程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车间的密闭性,降低噪声向厂房外的传播。经监测,项目北、西、东面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南面边界紧邻另一排污单位,经由和其他排污单位协商确定,不进行布点监测。
项目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物(石料)、石料、完成检测的样品和试验品。废包装物(石料)、石料、完成检测的样品和试验品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固废贮存点,后期外卖回收商。固废贮存点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项目建设过程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做好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环境管理及自行监测,完善各项运行台账、记录等。
附件: 1、(公开稿)华运通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公开稿)02-华运通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其他事项说明